基金介绍
为充分发挥滨州市企业家实现全市共同富裕的引擎作用,改善滨州社会状况、帮助弱势群体、推动社会的公平与和谐,给党委政府一份安心,给400万滨州老百姓一份安心,2023年4月,在滨州市企业家协会张波会长的倡导下,滨州市企业家捐款设立“安心”纾困基金。
救助对象:遭遇突发灾祸的特殊困难家庭(个人),为具有滨州市户籍的家庭(个人)或在滨州辖区内企业工作的职工,因大病、天灾、事故等原因致使家庭(个人)支出大、负债多,在落实各类保险、救助政策后,家庭(个人)仍然十分困难,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。
(一)城乡低保对象。本年度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件,在各类保险和救助政策落实后,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,按照自负合规费用的60%予以救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(二)农村特殊困难家庭(个人)。年收入在2万元(含2万元)以下的个人或4万元(含4万元)以下的家庭,本年度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件,在各类保险和救助政策落实后,家庭(个人)自付合规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,按照自负合规费用的50%予以救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(三)城市特殊困难家庭(个人)。年收入在4万元(含4万元)以下的个人或8万元(含8万元)以下的家庭,本年度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件,在各类保险和救助政策落实后,家庭(个人)自付合规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,按照自负合规费用的40%予以救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(四)其他情形。遭遇突发性事件、患重大疾病,急需大额资金救助,家庭和个人无力承担且不符合(一)(二)(三)项条件的,按照自付合规费用的30%予以救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